关于开展常州大学医学与健康工程学院临床兼职教师遴选及聘任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4-03-05 已浏览: 359 次 |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院护理学专业临床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护理学专业理论教学、见习及临床实习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护理学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常州大学医学与健康工程学院临床兼职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现开展医学与健康工程学院临床兼职教师(聘期2024-2026)的遴选及聘任工作。 一、聘任范围及岗位数 聘任范围:我校(院)共建医院、教学医院及符合条件的实习医院。 聘任岗位数:主要根据我院护理学专业本科生及研究生培养需要、各医院既往承担我院教学任务、教学层次及学生数量来确定,优先聘任人体解剖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急危重症护理学、精神科护理学、中医护理学、康复护理学和麻醉护理的理论与实践授课教师。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二、聘任条件和岗位职责 聘任条件和岗位职责按《常州大学医学与健康工程学院临床兼职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三、选聘程序 1.自愿填写《常州大学医学与健康工程学院临床兼职教师聘任审批表》及《常州大学医学与健康工程学院拟聘任临床兼职教师汇总表》(附件2、附件3),以医院为单位统一报给学院。 2.学院综合办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未从事过理论教学工作的医护人员须参加学院教学办组织的集中试讲。 3.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 4.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并公示。 5.学院院长签发聘书。 四、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医护人员自愿填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份(包括但不限于职称证书、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硕导聘书、相关院校出具的理论教学证明、一作或通讯作者论文首页、主编教材封面、主持项目相关发文、获奖证书等),申请人签字,所在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后,以医院为单位于2024年3月15日前交至常州大学医学与健康工程学院护理系(联系人:卢珏,13861010256,lujue@cczu.edu.cn,常州大学武进校区敏行楼324)。 常州大学医学与健康工程学院 2024年3月5日
附件1 常州大学医学与健康工程学院临床兼职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 常州大学医学与健康工程学院临床兼职教师聘任审批表.docx 附件3 常州大学医学与健康工程学院临床兼职教师聘任汇总表.xlsx |
Copyright ©2022 常州大学医学与健康工程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21号 常州大学逸夫楼(邮编:213164)
联系电话:0519-86330611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管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