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与健康工程学院关于做好常态化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
发布时间: 2024-09-11 已浏览: 10 次 |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本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院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止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组织机构 组长:张继延 王建浩 副组长(传染病疫情报告人):韩一松 成员:王芳 陈光浩 邵梦逸 靳颖 郭佳 三、工作目标 1、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院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的信息报告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把突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发展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防护意识和公共活动场所卫生水平,抓好预防接种查验工作,作好因病缺课登记,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措施。 2、统一领导,依法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实行学院书记负总责。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5、建立预警,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五、组织管理 1、为严防传染病在校内传播流行,学院设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负责本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登记在传染病登记本上。 2、本院所有教职工、学生都是义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报告学院辅导员及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3、学院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立即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并按照以下要求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1)报告内容及时限 在同一班级,同一宿舍,同一栋大楼,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学院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院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院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学院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方式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常州市流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六、监督检查工作 学院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传染病预防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学院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在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
Copyright ©2022 常州大学医学与健康工程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21号 常州大学逸夫楼(邮编:213164)
联系电话:0519-86330611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管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