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卫健委所属公立医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 2024-05-07 已浏览: 10 次 |
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中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扬办发〔2021〕16号)文件精神,经市委编办同意,扬中市卫健委所属公立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28名。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31日至2006年4月1日之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4年4月1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见《扬中市卫健委所属公立医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岗位表》(附1,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ks/)进行查核。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专业参考目录》收入的,须经扬中市卫健委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专业参考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4年9月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⑤扬中市卫生健康系统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1年内参加扬中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拟录用公示后放弃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2024届扬中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4年5月6日9∶00-5月9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6日9∶00-5月10日16∶00; 3、陈述和申辩:5月6日-5月1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6日9∶00-5月1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5月9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等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5月20日9:00起登陆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简历等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 5月11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七个工作日内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参加笔试入围面试人员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内容为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证书、证明等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纳单、或者工作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证书尚未领取的提供成绩合格证明。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以上人员及其他排名靠前的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招聘考试由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应聘者凭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合格线。岗位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面试、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其他。应聘人员报名和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试相关事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体检和考察由扬中市卫健委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扬中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审核后,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员录用手续。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七、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和录用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扬中市卫健委 0511-88228803 监督电话:扬中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组 0511-88396296 扬中市人社局 0511-88395299 附1:扬中市卫健委所属公立医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岗位表 扬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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