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大主页|ENGLISH|院长信箱|学院信箱

医学与健康工程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 2023-12-13    已浏览: 24

一、实验室(中心)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

第一条 全面负责实验室工作,组织制定、实施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计划,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

第二条 组织开展实验教学的改革,负责审定实验教学大纲,安排实验教学课程,保证实验教学计划的完成。

第三条 组织制定、贯彻有关管理制度,搞好实验室科学管理,提高实验仪器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和投资效益,管理好实验经费的使用。

第四条 制定本室各类人员具体岗位职责,负责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 负责实验室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环境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六条 以身作则带领全室教职工,完成学校和学院交给的其它各项工作。

 

二、实验室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 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第二条 积极参与实验室的建设和实验教学的改革,参与编写实验指导书或实验讲义。

第三条 按教学计划和大纲要求预做实验,实验课提前到场,做好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 合理使用经费,帐目清楚,公开公平;修旧利废,减少实验室消耗。

第五条 做好仪器设备的保养、管理工作;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做好实验的帐、物、卡的管理;实验室设备报废要严格按学校规定的手续办理,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条 对管辖范围内的设备、仪器、房间等的防电、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负责,严禁违章操作,发生事故应火速处理,同时上报。实验室使用的仪器、设备移作它用或转借他人,需经上一级领导同意。

第七条 负责管辖范围内设备的人员操作培训和考核,做好大型仪器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第八条 搞好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始终保持实验室整洁。

第九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注意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提高维修、改造和自制实验仪器的能力。

第十条 为全院科研工作提供帮助;鼓励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空闲时间从事科研工作。

第十一条 完成学校和学院交给的其它工作。